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效、重贡献,具有良好激励作用的绩效分配奖励机制,调动全系教职工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的实际,特制订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第二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及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绩效工资中没有按月存入个人工资账户的30%部分;
本细则适用于本系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以罚定奖、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严格程序、严格考核的原则。
(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领导
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经系研究决定成立www.87365.com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组(本文以下简称领导组)。
组 长: 汪 洋
副组长:马永杰 李新德 张艳玲
成 员:www.87365.com其他班子成员
第五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每个教职员工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100%计算,专职教师将工作量分成教学、科研、其他三大部分,每部分所占比重分别是:教学50%,科研30%,其他20% ;管理岗位(含党群、行管、教辅、辅导员)的工作量按基本工作量和其他工作量两部分划分,每部分所占比重分别是:完成基本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完成其他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每个部分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
(一)专任教师工作量计算
1.教学工作量
专任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工作量即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按照学院要求专任教师年基本教学工作量分别是:助教280学时、讲师260学时、副教授240学时、教授200学时。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2.科研工作量
专任教师完成科研工作量即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专任教师年科研工作量标准和计算方法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3.其他工作量
专任教师除完成基本教学、科研工作量外,且圆满完成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量即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招生工作 完成院系规定的招生工作任务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5%。
(2)会议及集体活动 按时积极参加院系及教研室会议和各种集体活动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5%。
(3)其他 积极承担院系及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出题监考、专业建设、带学生实习、日常工作等)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10%。
(二)管理岗位人员(含党群、行管、教辅、辅导员)工作量计算
1.基本工作量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保质保量的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2.其他工作量
管理岗位人员(含党群、行管、教辅、辅导员)除完成基本工作量外,且圆满完成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量即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
(1)招生工作 完成院系规定的招生工作任务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5%;
(2)会议及集体活动 按时积极参加院系各种会议和各种集体活动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15%;
(3)其他 积极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如:考务工作、临时性工作等)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20%。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奖惩细则
1、奖励
(1)为系做出突出贡献或创造巨大效益者,经领导组研究决定,给予适当奖励;
(2)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持人、省级以上各种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指导老师,经领导组研究决定,给予适当奖励;
(3)在招生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者,经领导组研究决定,给予适当奖励;
(4)在专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经领导组研究决定,给予适当奖励。
2、惩罚
对于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酌情扣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部分纳入本单位奖励资金。
(1)完不成本年度招生任务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且本人需补齐学校扣发的各种相关奖金,并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2)完不成本年度教学、科研工作任务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按相应比例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3)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影响系形象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4)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不承担系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者扣发其他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四分之一,情节严重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5)教职工因病、事假等原因未出满勤或有旷工行为者参照学校规定扣减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违反考勤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参照学校规定扣减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其他违反本单位管理规定者参照学校规定扣减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六条 其他事项按学校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者,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www.87365.com奖励性绩效工资领导组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实施
www.87365.com奖励性绩效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